【党纪学习教育】音乐学院党委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推进党纪学习教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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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5日,音乐学院党委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,逐章逐条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学习由学院党委书记兼代理院长李雪松主持,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。

学习强调,要不折不扣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》和《中共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计划》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原原本本学,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,引导全体师生党员、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学纪、明纪、守纪,通过学习《条例》,切实地了解党的纪律是什么,师生党员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,牢记党的纪律,在学习工作实践中,用党纪规范言行。

音乐学院将党纪学习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。此前,已经组织全体教师党员重点学习了《条例》中与高校教师密切相关的内容。接下来,会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,再次细化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,紧密结合学院的艺术专业特点,原原本本深入学习,联系实际学习,深入持久学习,特别是发挥音乐专业特点,组织主题突出、特色鲜明的音乐会,进一步提高党员党性修养,提升遵守党纪的政治自觉,增强政治定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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